赌博法则与赌博法则:承认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必要的。

巴西法律体系在“博彩业”方面存在结构性不一致,这种情况近年来已变得难以持续。
一方面,赌博游戏的经营仍被归类为《刑事犯罪法》第 50 条规定的刑事犯罪,而 jogo do bicho(动物彩票)则被归类为同一法令第 3.688/1941 条规定的刑事犯罪。
另一方面,第 13.756/2018 号法律,尤其是第 14.790/2023 号法律,建立了一套授权、监管、征税和国家促进私人经营固定赔率博彩的制度,这一类别包括在线赌场游戏,其结果不取决于个人技能,而完全取决于运气。
简而言之,法律体系开始对实质上等同的行为采取截然相反的对待方式。由此产生的问题涉及保护对象:轻罪法第50条和第58条究竟将哪些行为定为犯罪?
刑法理论始终对此有所回应,而且其结论惊人地一致。赌博罪所保护的法律利益是公共道德(即“良好风俗”),这一点在《刑事犯罪法》的结构中得到了明确体现:该法第七章的标题为“关于与维护道德有关的犯罪”,其标题揭示了该章的理论范式。
这种分类旨在维护瓦加斯政权奉行的一种特定伦理观念,其特点是反对将利润与劳动脱钩。1946年,第9.215号法令以巴西人民的道德、法律和宗教传统为由,取缔了全国的赌场,这一传统的分量由此可见一斑。
这些法律文书的历史渊源具有法律意义。《刑事犯罪法》(LCP)可追溯至1941年,正值新国家时期;而终结赌场时代的法令则颁布于1946年,正值战后民主化进程的初期。两者都预设了这样一种观念:刑法是保护具体社会行为的工具——从字面意义上讲,是对道德的监管。
批判犯罪学早就指出了这种安排的缺陷,即规范声称追求的目的与其实际发挥的功能不符,由此产生的意义不足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
这种区别并非仅仅是教条上的,而是具有实际意义的。
旨在保护合法权利的刑事犯罪,其目标在于惩处大多数侵害该权利的人;而基于道德保护的刑事犯罪,则往往针对那些已被主流道德视为可疑的群体。第50条和第58条始终符合后一种假设。
因此,对第50条和第58条的长期适用情况进行考察,可以发现一种不可避免的选择性模式,这种模式反映的并非所有赌博者,而是刑罚制度通常针对的群体。打击行动始终集中在非法赌博庄家、小型投注点和影响力有限的经营者身上。
2023 年对固定赔率博彩的监管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争议,其原因无需进行犯罪学批评;只需考察国家自身的规范行为即可。
这并非仅仅是长期以来垄断彩票的机构虚伪作秀。立法者通过监管固定赔率投注和网络游戏,以规范性法案的形式确认,私人对博彩游戏的利用本身并不构成侵犯合法权利,因此无需采取刑事干预措施。这一庞大的经济领域,此前被认为有损公共道德,如今却受到监管、征税和制度化广告的约束。
通过规范市场对在线赌场的利用,巴西政府将赌博有悖公共道德这一薄弱的论点,转变为一种自相矛盾的论断:禁令的颁布者通过自身的行动,使其内容变得空洞。
为了规避这一矛盾,有人提出刑法可以保护赌徒免受赌瘾侵害。然而,这种说法经不起推敲。
众所周知,赌博成瘾[1]会造成严重的心理痛苦,对个人和家庭生活造成严重损害。然而,第14.790/2023号法律针对这一风险采取了与其性质相符的应对措施,将其归类为公共卫生问题,并对其进行严格监管,其中包括存款限额、自我排除机制、广告限制以及对运营商施加负责任博彩义务等规定。
与酒精和烟草等合法药物的使用类似,一旦受到行政法规的管制,成瘾情况本身并不能成为刑事制裁的理由。
必须牢记,在精神状态改变的情况下实施的任何犯罪行为,都会使这一认定与不公正或罪责的类型以及独立典型情况相符,尤其是在这些行为可能或具体地影响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下。
类似的推理也适用于基于所谓受监管的合法活动与由此产生的犯罪之间存在连续性的犯罪主张,特别是与洗钱和渗透犯罪组织有关的犯罪,以及与非法经济活动剥削相关的传统犯罪。
2023年立法者应对这些风险的措施并非将赌博定为犯罪,而是规定了诸如识别赌徒、追踪资金来源、审计系统以及监督运营机构等义务。鉴于赌博活动确实存在的风险,立法者选择了一种控制手段,而这种手段并不属于刑法范畴。
因此,关于赌博剥削的惩罚性主张失去了其原本的理论基础:刑罚的形式依然存在,但其实质内容却荡然无存。《刑事犯罪法》第50条和第58条并未保护任何合法权益,而是维护了一种1988年宪法未予采纳、且最终被2023年立法所否定的道德观念。
面对一个已经失去根基的法律制度,必须承认它的过时,而不是寻找新的理由来证明其继续存在是合理的,因为在一个法治国家,惩罚权力总是为其主张提供正当理由。
事实上,博彩法颁布后,赌博犯罪缺乏法律保护的利益这一难题已不再难以解决,它仅仅成为巴西社会过时观念的回响。这一点显而易见。
[1] 病理性赌博,ICD-10-CM 中的 F63.0 和赌博障碍,DSM-5-TR 中的 312.31。
(*) Maurício Stegemann Dieter是一位刑事辩护律师,圣保罗大学法学院教授,拥有里约热内卢州立大学博士后学位、联邦巴拉那联邦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João Bechara Calmon是一位刑事辩护律师,拥有英国牛津大学硕士学位。以上文章发表于《法律顾问》(Consultor Jurídico )杂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