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10 月 7 日第 94 号法令——规范了联邦储蓄银行负责的彩票活动的问责制。
经济监测秘书处
94 年 7 月 2014 日第 XNUMX 号法令
规范联邦储蓄银行(Caixa Econômica Federal)负责的彩票活动的问责制。
财政部经济监测司司长根据2011年5月16日第7.482号法令附件一第29条第V款和第46条赋予的权力,决议如下:
第一条 联邦储蓄银行(CAIXA)将按季度向经济监测秘书处(SEAE)提交每种彩票模式的运营和管理报告,报告内容涉及彩票活动的月度变动,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I – 总收入,同时考虑现金制和权责发生制会计方法;
二、净收入;
三、奖金支付金额明细;
IV – 奖金所得税;
V – 按类别、比赛和日期规定的奖项;
VI – 支付给彩票销售点的佣金,并注明彩票销售点的名称,包括与该销售点相关的任何代码;
VII – CAIXA 费用和佣金,按彩票类型划分;
第八条——根据1981年5月26日财政部国务部长第130号法令第31条的规定,将款项转入彩票发展基金(FDL),并具体说明所发生的费用类别;
IX – 转移给合法受益人的金额;
X – CAIXA 因彩票活动而产生的运营成本;
XI – CAIXA 通过彩票活动获得的财政收入;
第十二条——CAIXA因彩票活动而获得的其他营业收入;
十三、消费者就CAIXA开展的彩票活动的任何特殊之处提出的投诉数量;以及
XIV – 对彩票销售点进行的检查次数。
§ 1 CAIXA 将单独报告通过 CAIXA 网站在互联网上直接销售的彩票的总收入。
§ 2 对于巴西联邦彩票(票券形式),即联邦彩票,CAIXA 将转发有关提款计划的信息,其中至少应包含分配给合法受益人的金额明细(从所收取的总额中),以及(如适用)提款时间表。
§ 3 对于巴西联邦彩票(即时开奖方式),CAIXA 将转发有关发行计划(奖金)的信息,其中至少应包含分配给合法受益人的金额明细(从所筹集的总金额中)。
§ 4 关于本条标题第十四项的规定,CAIXA 必须向 SEAE 提交一份详细报告,具体说明促使进行检查的事件,为监测、评估、核实或调查该事件而采取的措施,以及最后为克服所发生的问题而采取的措施。
§ 5. CAIXA 将提交涵盖 2014 年整个财政年度的运营和管理报告。
第二条 SEAE可自行决定要求提供本条例规定之外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条例所指资料,如适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总收入为基础,用“MS Excel”电子表格的形式进行整理。
第 4 条。CAIXA 还应负责开发一种计算机化工具,旨在确保与 SEAE 共享公共公司开发或使用的用于管理彩票活动的计算机化系统,特别是管理所有来自预测比赛投注或在彩票单位销售预编号彩票或刮刮卡的资金流。
第五条 本条例自2015年1月5日起生效。
巴勃罗·丰塞卡·佩雷拉·多斯桑托斯
(《联邦官方公报》——第1部分——2014年10月08日第194期,第90页)


